據貴州省紀委消息:日前,貴州省紀委對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楊繼紅嚴重違紀案進行立案審查。(人民網 12月28日)
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出臺實施后,各地各部門落馬的官員們都會被詳細的報道究竟是因為什么事觸犯了《條例》的什么規定。如此明顯的警示教育作用,為何還不能剎住一些黨員干部違法亂紀的腳步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是思想素質轉變不到位。他們總是抱著僥幸的心理,認為自己不會那么“倒霉”,就一定會被查、被抓。于是,一次又一次的僥幸逃脫后,就更讓他們變得“大膽”且無所畏懼,可是他們卻忘了古人云“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的道理,最終的結果就是走上了這條不歸路。
其次是政治觀念的缺失。他們總是抱著自己是官,握著老一套的官僚主義不放松,抬高自己,認為自己就是“天”、就是“王法”,理想信念缺失,而無所畏懼,自高自大,因此也就不把法律的制裁放在眼里,即使是有再多的反面教材事例也不能在他們的心里造成絲毫的漣漪,于是還是我行詞貪心。俗話說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很多落馬的官員們在最后的懺悔中都說道自己是因為一次次的的得逞而逐漸迷失了心智。在如今那些仍不能收手,仍就我行我素的黨員干部也是因為一次次的貪腐讓他們對物質的拒絕越來越弱,從而一步步走向深淵而不能自拔。
綜上,正是因為自身思想素質的不到位、政治觀念信仰的缺失和“貪欲”的膨脹,讓他們能面對法律的制裁鋌而走險。因此要轉變這一現狀,就必須加強黨員干部思想素質教育,加強政治信仰培養,在選人用人時能嚴把關,從源頭上杜絕思想素質不到位的黨員干部上位,從而塑造風清氣正的干部隊伍。
作者:明明